各有關單位:
為深入實施人才強省戰略,加快培養適應海南自貿港建設需要的人才隊伍,根據《海南省高層次人才認定辦法》(瓊辦發〔2019〕104號)和《海南省高層次人才分類標準(2019)》(瓊人才辦通〔2019〕13號)規定,經個人申請、所在單位推薦、主管部門(單位)初審、我局審核、中共海南省委人才發展局備案,認定蘇為祥、吳曉薇、胡雯娟、惠軍、李高峰、楊守軍6名同志為海南省高層次人才,有效期5年,期滿后須按有關規定重新進行認定。
海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
2020年7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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